弥勒市各乡镇纪委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积极履行主业主责,充分发挥政策宣传员、业务指导员、作风监督员和矛盾调解员“四大员”作用,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当好政策宣传员。乡镇纪检干部作为包村干部一员,在履行挂联职责和监督检查双重职责的过程中,积极充当政策宣传员,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提高在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中的执纪准确率。同时借助入户走访之机在各村组进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带领村组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当好业务指导员。为更好地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不足,促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积极搭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交流平台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将各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经验交流材料,供其他乡镇借鉴学习,营造出浓厚的扶贫攻坚工作氛围。
当好作风监督员。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力度,在村委会和村小组都设立标有举报电话的群众监督举报箱,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采取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直插各村对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惩不怠。
当好矛盾调解员。充分发挥矛盾调解员作用,针对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矛盾进行劝说调解,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马双勇)